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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櫻一再提醒女人,不要貪圖廉價付出和當小三,結局不會太好,這個女人兩個坑都踩了。
希望她的故事可以給女人們一個提醒,別再重蹈覆轍。
選了這兩條路,結果很有可能令妳大失所望。
拿出1300萬讓他離婚
這起發生在中國重慶的事件,因為情節太過離奇,在網上掀起討論潮。
一名剛離婚的36歲女老闆朱麗萍看上了帥氣的31歲男員工何平,兩人在交往後,
朱麗萍為了與何平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多次要求他與妻子陳青青離婚。
何平最終向妻子坦承了出軌行為,並提出離婚。
陳青青對此並不驚慌,她早已知曉丈夫與女老闆的私情。
面對何平的離婚要求,陳青青冷靜地表示,如果朱麗萍願意支付300萬人民幣(約1,347.5萬新台幣),她便願意與丈夫離婚,成全他們。
朱麗萍因戀愛腦而失去理智,立即同意了這一要求,並支付了200萬人民幣(約898萬新台幣)定金。
剩下的100萬人民幣(約449萬新台幣)在離婚後也一併支付。
這段看似如願以償的感情在一年後戛然而止,何平不願再巴結朱麗萍。
兩人同居期間矛盾不斷,最終兩人分道揚鑣。
此時,朱麗萍覺得自己被騙了,決定將要求陳青青返還這300萬人民幣(約1,347.5萬新台幣)。
她的理由是,這筆錢是干涉他人婚姻,違反善良風谷,應屬無效贈與。
一審接受了朱麗萍的主張,認為這300萬人民幣(約1,347.5萬新台幣)屬於無效贈與,判決陳青青須歸還這筆錢。
但陳青青並不認同這一判決,她強調,這300萬人民幣(約1,347.5萬新台幣)是何平給她和孩子的補償款,與朱麗萍無關,自己無須歸還。
二審重新審理後,發現朱麗萍在與陳青青的多次對話中,曾主動提出這筆錢是為了補償陳青青和她的孩子。
法院認為,這300萬人民幣(約1,347.5萬新台幣)實際上是何平通過朱麗萍之手,補償給陳青青母子的費用,不屬於單純的贈與行為。
陳青青也確實離婚了,屢行了約定,朱麗萍要求返還這筆錢的主張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最終,二審裁定陳青青無需歸還這300萬人民幣(約1,347.5萬新台幣)。
這一判決結果引發了廣大網友的討論,有人認為陳青青賺翻了,也有人認為朱麗萍在分手後要求退還錢款的行為不夠厚道。
白櫻結語
朱麗萍犯的錯在於相信了何平對她的奉承巴結,以為彼此是真愛。
其實不過是因為她比妻子更有錢,可以給他很多好處,又是自己的老闆。
所以何平表現出了特別好的一面,但那並非真實的,白櫻總說男人為了妳離婚,多半是因為妳的條件比正宮好。
此案便是一例,但尊嚴對誰都很重要,朱麗萍在關係中或許因條件優勢,常對他呼來喚去。
長相帥氣的何平,機會多的是,他沒必要一直受這氣,最後便不想忍了。
於是朱麗萍人和財都沒了,他以為對方為自己離婚是真愛,哪怕為他付1300萬也在所不措。
可見這段關係在她心中份量有多重,可惜男方並不這樣想,否則不會那麼快就分開。
這個故事中的正宮是很罕見的例子,可以在婚外情中得到那麼大的好處,雖然心情不快,但她至少拿到了補償。
有位女星也做過一樣的事,花了幾千萬讓男方重獲自由和她結為連理。
白櫻看到時便想,這男人真的有那麼稀缺,值得她這麼做嗎?這筆錢拿去做別的事不是更好嗎?
對他們而言這是獨一無二的愛情,但這份愛擺到生活中,還能長久不變嗎?
這對倒是沒離,但是否真的幸福,就要看女方能否長期供給男方他所需的價值。
女人真的不要傻,沒必要如此,如果他真的愛妳,是他會想盡辦法離婚和妳在一起。
不是妳去替他處理這件事,妳這麼做,他只會覺得自己很有魅力而已。
也別把男人的奉承當作真情,尤其是妳自知條件明顯優於對方的狀況下,那更不能作數。
他愛的是很有可能是妳的條件,而非妳本人,真正愛妳的人,會站在妳的角度替妳設想。
怎麼可能讓妳花那麼多錢,最後還離開妳呢?他會希望自己的存在,讓妳變得更好,而不是只是討妳歡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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