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白櫻,用不一樣的觀點看世界,多吸收正能量,你讀過的每個字,都不會白費,你可以活得比你想像得更好!

按讚「白櫻粉絲頁(點選藍字即可加入),或在臉書搜尋「白櫻」,每天看點正能量,吸引來更多幸運和美好的人事物

親子關係中,兩方都很需要尊重,身為父母的一方,更會認為子女理所當然要敬重自己。

因為自己為他付出很多,年齡也比他大,在孝道上來說,要對父母畢恭畢敬才行。

但現實往往不如所願,當親子關係沒經營好時,很容易會發現孩子不想理自己,也不尊重自己。

看到這樣的態度,父母會很生氣難過,缺愛一點的父母,情緒控制不下來,可能就會大發脾氣。

愛念一點的父母,就會開始高高在上地講道理,其實這都無法治本,反而會更糟。

遇到這種情形時,應該如何處理呢?從根本解決!

 

思考為何子女會如此?

通常子女也不會是因為一次事件就變得如此,思考為何他們會變得這樣。

有時是子女長期沒受到尊重、沒感受到愛,某天他醒悟了,便決定也不要尊重父母。

有時是子女長期任性沒得到矯正,是非觀錯亂,覺得父母是不需要尊重的。

這時首先要反思自己,是否長久以來給子女愛的表達不夠?溫柔和誇獎太少?

如果給足了,便再想想當他行為出格時,自己是否有好好教育他?

寵愛要適度,否則苦果便要自己嚐了。

子女哪怕年紀再大,他可能學會了在外面要客氣謙遜,但回到家仍會對你囂張。

這時你需要溫和且堅定地向子女表達,你不喜歡他這樣的態度,他不該如此對你說話,明確說出是哪件事哪句話不好。

而不是單純地批評,指著對方說不孝、態度差,但究竟是哪件事也不明說。

你可以讓他知道,雖然這件事做得不好,但你還是愛他的,只是期望他們能改變行為。

若他還是不改,你也該拿出自己的態度來。

暫時削減他的一些福利,這是最後的手段。

若已離家的子女,那便暫時不要見面。

如果原因是因為自己先不尊重孩子,沒有給予愛,那更要改變行為,才能改善關係。

 

不要太過卑微

很多父母寵過頭後,表現出的就是卑微,什麼好的都給子女,自己用差的。

看過很多寵過頭的小孩,從外鄉回家時,住的都是家中最好的房間,父母自己甚至睡地板的都有。

這完全沒必要,父母並非天生就該低孩子一等,這樣的行為只會讓孩子更加自大。

久了甚至把父母當作僕人,是理所當然該為自己付出的,他們可以不開心就對你發火。

看過一個啃老族,那時她都40幾歲了,父母養了她多年,她竟為了衣服沒洗好就大發脾氣。

平日也是老母親走路去買菜,她年輕力壯還被養著,竟沒將家事扛下,還覺理所當然。

從小看著,我便覺傻眼,這就是教育失敗的例子,後來她不得不照顧父母時,態度也很不耐煩。

相信這樣的她也沒活得很快樂,父母更不用說,對兩方來說都是悲哀。

愛是付出和不計較,但不是卑微,這樣做只會讓關係變形,真正懂愛的孩子會和你互相尊重和關愛才是。

父母不該高高在上,管控一切,但也不該卑微到塵土裡。

當父母嚴肅地表達後,正常的孩子也會明白自己的行為不妥,對父母收斂脾氣。

但如果你一直忍氣吞聲,從不表達,孩子只會越加過份。

這邊需要注意一點,若是因為自己過於敏感,一點小事就要發作,也是不妥的,該在合理範圍才是。

範圍在哪?可先和親友討論,看看這事該不該在意。

 

因父母沒錢而不尊重

得不到孩子的尊重若是因為你窮,這樣的孩子三觀已經走偏,無須多說。

他表現出不善良的特質,只因你對他來說價值不足,便低看你,那就放手吧!

無論父母好壞,只要有愛,都值得被尊重。

孩子變成這樣,有諸多可能,但自己該自強了,若非必要,他是不會付出和尊重的了。

有些孩子真的養不熟,那便過好自己的人生,也不要去怨他怪他,那只會讓自己能量更低。

每個人本來就該靠自己,如果沒在年輕時存夠錢和堅強的心靈,這時就會特別難熬,但也只能堅強。

 

白櫻結語

看過不少傳統的父母,都會拿錢去壓小孩,說孩子如何如何,以後他們的錢不會留給他。

需要用錢去控制孩子,其實挺可悲的了。

建議不要那麼做,若相處很不愉快,或孩子本質不好,這樣做又有何用?只會引來不屑。

說到底,有愛地對孩子,而不是無盡寵愛,他大多不會偏到哪,除非天生基因真的有問題,或是交到壞朋友。

你一直愛他、肯定他、支持他,他也會愛你的,同時性格也會更好。

兩方互相珍惜,都不用提要求,對方就會付出。

但若心裡瞧不起孩子,或是一心想要索取,不顧孩子辛苦,總是挑他錯處,關係也一定會變。

人心經不起一再地貶低,總會慢慢冷的,那時也是自食其果。

相關文章:

父母做錯了哪些事,會「耗盡和子女的緣份」?

「父母和子女反目」往往是因為何事?很多人到老都不懂!

人老了,寧願爛肚子裡,也不該對子女說的事

想要永遠都能找到白櫻?請將本站加入最愛。白櫻已寫作6年,若想看更多白櫻舊文,請按讚「白櫻文章(點選藍字即可加入),想加入更多白櫻的粉專請留意本網頁畫面,向下拉即可看到。

贊助商連結
最後修改日期: 2024-06-12